龙源技术: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关于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之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 关于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 关于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之 法律意见书 GLO2023BJ(法) 字第 08123-1 号 致: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作为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律顾问,接受公司委托,指派本所朱志平 律师和乔国文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参加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进行见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所律师见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之目的使用, 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本所同意,公司可以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 会公告材料,随其他需公告的信息一同披露。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就 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 布的《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