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龙源技术: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4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企业战略的发展需要,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 战略决策的科学性,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 绩效,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及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董事会 特决定下设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与 ESG 委员会")。 第二条 为使战略与 ESG 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议 事规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 包括一名独立董事。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会选 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 事长担任。 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会议,当主任委员不能 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主 任委员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 何一名委员均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