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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源技术: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4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完善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评 价体系,制订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实施人才开发与 利用战略,公司董事会决定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第二条 为使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烟台龙源 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 章程》、本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项决议无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决策程序违反《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的,自该决议作出之日起 60 日内,有关利害关系 人可向公司董事会提出撤销该项决议。 1 (3)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