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技术: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独立董事车得福先生、高建伟 先生、刘松源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 见: 经核查车得福先生、高建伟先生、刘松源先生的任职经 历及签署的相关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 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 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