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技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4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内部控制能力,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内 部控制程序和公司治理结构,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健全董 事会的审计评价和监督机制,公司董事会决定设立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 第二条 为使审计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 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烟台龙源 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 本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计委员会决议 内容违反《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该项决议无效;审计委员会决策程序违反《公司章 程》、本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的,自该决 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向公司董事会提 1 出撤销该项决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