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技术: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关于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关于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之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 GLO2024BJ(法)字第 09123 号 致: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作为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律顾问,接受公司委托,指派本所朱志平 律师和金文哲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参加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进行见证。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 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以下简称《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4年修订)》(以下简称《指 南》)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及《烟台 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就 公司本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