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电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 年 12 月修订) 中航电测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中航电测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机制,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航电测仪器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航电测仪器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 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 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 委员应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委员会委员 资格的要求。 — 1 —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 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改选委员 的提案获得通过的,新选委员于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