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中金环境: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协助董事会科学决策,促进经营层高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 修订)》《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 性文件及《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必须遵守《公司章程》,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 独立行使职权,并直接向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隶属于董事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参谋机构,对董 事会负责。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保证公司有关薪酬与考核的重大政策在形 成决议前已得到了充分、专业、科学并合乎规范程序的论证。 第二章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设召集人一名。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委员应当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