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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金环境: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进一步规范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的议 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 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修订)》(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的构成 监事会成员组成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置。 监事会根据需要,可指定一名监事会联络员作为监事会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 监事会职权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检查公司财务;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