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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臣倍健: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
300146By-health(300146)2024-03-18 11:44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和《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 任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二章 董事会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 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因《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 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回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 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因《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第 (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回购本公司股票;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