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得信息: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8月)
董事会秘书或者证券事务代表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 室印章。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其职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会的运作,提高董事会的工作 效率和科学决策能力,保证公司董事会依法行使权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 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四条 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设董事长 1 人。 第五条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六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