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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得信息: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300170HAND(300170)2023-12-05 08:07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议事规则 1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 一、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 制能力,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公司内部控制程序,公司董事会特决定设立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第二条 为使审计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上海 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 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依据《公司章程》和本议事规则的规定独立履行职权,不 受公司任何其他部门和个人的非法干预。 公司应当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者机构承担审计 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