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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得信息: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4月)
300170HAND(300170)2024-04-23 11:51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进行会计报表审计等业务的会计师事务 所(下称"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 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并满足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3、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4、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 1 5、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具有良好的社 会声誉和执业质量记录;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新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最近三年应 未受到与证券、期货业务相关的行政处罚;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审核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 东大会审议前聘请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