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达: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四方达-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 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 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 职权。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六条 董事会应当在本规则第四条规定的期限内按时召集股东大会。 第七条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由独立董事专门会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 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 出现《公司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大会 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