佐力药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ZUO LI YAO YEZUO LI YAO YE(SZ:300181)2024-04-18 11:21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主要负责拟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与方案,并根据其拟定的考核标 准,进行监督和核实其实施情况。 第二章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会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 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履行其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 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表决通过。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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