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国投智能:《自愿性信息披露管理规定(2024年8月)》
300188MEIYA PICO INC.(300188)2024-08-08 08:21

国投智能(厦门)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自愿性信息披露管理规定 二〇二四年八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国投智能(厦门)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 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自愿性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 务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披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 称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国投智能(厦门)信 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国投智能(厦门) 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事务管 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其分公司、子公司。本规定所称子公司, 是指公司持股的全资和控股企业。 第三条 本规定涉及名词的定义: (一)自愿性信息披露:是指虽未达到《证券法》《信披办法》《上市 规则》规定的披露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