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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智能:《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2024年8月)》
300188MEIYA PICO INC.(300188)2024-08-08 08:21

国投智能(厦门)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 二〇二四年八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国投智能(厦门)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 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披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国投智能(厦门)信 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其分公司、子公司。本办法所称子公司, 是指公司持股的全资和控股企业。 第三条 本办法涉及名词的定义: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如下机构和人员: 1.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2. 公司监事和监事会; 3.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4.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和董事会办公室; 5. 公司及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