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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德教育: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0月)

苏州科德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苏州科德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苏州科德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 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 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设立的董事会 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 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委 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 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在任期内出现 不适合任职的情形时,该委员应主动辞职或由公司董事会予以撤换。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提议聘请或者更换外部审 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