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伦哲: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和信综字(2024)第 000282 号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零二四年六月四日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回复正文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对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 询函的回复 和信综字(2024)第 000282 号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对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的 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我们认真阅读了贵管理部于 2024 年 5 月 22 日发出的《关于对徐州海伦哲专用车 辆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4〕第 174 号)(以下简称《问 询函》),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对其中要求会计师反馈的内容进行了专项核查,现 将核查情况逐项说明如下(不涉及注册会计师核查的事项不再显示): 一、问题描述 报告期内,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3.52 亿元,同比增长 32.03%。其中,电力系统、 部队公安行业分别实现营业收入为 6.85 亿元、4.76 亿元,同比分别增长 23.66%、 90.96%,毛利率分别为 41.95%、20.43%,同比增长 3.03 个百分点、0.41 个百分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