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旺达:《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9月)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名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 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 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主任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