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欣旺达: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00207SUNWODA(300207)2024-02-29 10:51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中国 深圳 福田区益田路 6001 号太平金融大厦 11、12 楼 邮政编码:518038 电话:(86 755)88265288 传真:(86 755)88265537 电子邮件:info@sundiallawfirm.com 网址:www.sundiallawfirm.com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信达会字[2024]第 042 号 致: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确、完整、有效的,不包含任何误导性的信息,且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信达根据《股东大会规则》第五条的规定,仅对欣旺达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 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事项发表法律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以及其他 与议案相关的事实、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信达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同欣旺达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 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鉴此,信达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及勤勉尽责精神,对本 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实出具如下见证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