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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中程:内部审计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300208QDZC(300208)2023-10-20 10:21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健全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明确内审人员职 责,强化公司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促使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国内部审计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 关法律法规及《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国内、外各下属子公司及公司设立的 其他机构。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和评价活动,集团 审计部通过运用系统、规范的方法,审查和评价公司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 险管理的适当性和有效性,以促进公司完善治理、增加价值和实现目标。主要包 括财务管理审计、采购管理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工程项目审计、经济责任审计、 子公司审计及其他各类专项审计。 第二章 机构、人员设置及主要职责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负责指导、监督、评估内 部审计工作。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负责具体的内部审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