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中程:董事会对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和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 表进行审计,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 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和信审字(2024)第 000499 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要求,就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20 年修订)和《监 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 1 号》的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对该非标准审计意 见涉及事项说明如下: 一、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一)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如财务报表附注六、6 合同资产所述,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青岛中程 菲律宾光伏项目合同资产账面余额 11.76 亿元,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 6.54 亿元,账面价值 5.22 亿元。我们未能就其未来能够收取光伏项目合同对价 5.22 亿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也无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