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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海磁材: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300224ZHmag(300224)2024-03-27 11:58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 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烟台正 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上条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 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