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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海磁材: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300224ZHmag(300224)2024-03-27 11:58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条 为充分保障中小股东的利益,确保关联交易决策的公允性,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公司关联交易决 策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中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 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包括以下交易: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除外); - 1 -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 (四)提供担保(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七)赠与或受赠资产; (八)债权或债务重组; (九)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十)签订许可协议; (十一)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等); (十二)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十三)销售产品、商品; (十四)提供或者接受劳务; (十五)委托或者受托销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