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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尔思: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300229TRS(300229)2023-12-11 12:22

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二) 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 博士学位; 1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 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 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 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 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 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三) 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 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一) 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