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尔思: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拓尔思信息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拓尔思信息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公司财 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 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 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年12月修订)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 组织等工作。审计委员会负责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