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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尔思: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300229TRS(300229)2023-12-11 12:22

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 进行遴选、审核。 第二章 提名委员会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 工作。召集人由董事会在委员内任命。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