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尔思_关于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
关于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 审核函〔2024〕020010 号 1 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并充分披露相关风险。 请保荐人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本次募集资金投向拓天行业大模型研发及 AIGC 应用产业 化项目,拟基于发行人的海量高质量行业数据、行业知识体系等 知识型资产,在通用大模型基础上构建拓天行业大模型,并实现 生成式 AI(AIGC)在媒体、政务、金融等领域的产业化应用。 请发行人全面梳理与生成式 AI 相关的监管政策法规,进一 步说明实施本次募投项目所涉及的数据使用等事项是否符合法律 法规,是否会对本次募投项目实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并充分提 示相关风险。 请保荐人和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所发 行上市审核机构对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 审核,认为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请对以下 事项予以落实: 1.2022 年和 2023 年 1-9 月,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 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