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城医药: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严格遵守 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等相关规定,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 公司资金的情况,不存在与《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 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形。 2、报告期内,公司除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担保外,公 司未发生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事项,未发生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 主体提供担保的事项。 三、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完整的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 存放或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