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城医药: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4年1月)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2024 年 1 月制定)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治理机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 关者的权益,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根据《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相关业务规 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 法权益。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为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专门召开的会议。 第四条 在每一个会计年度内,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召开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