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城医药:独立董事制度(2024年1月)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 度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2024 年 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 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 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 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个人的 影响。 第四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