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金城医药:重大交易决策制度(修订)
300233Jincheng Pharm(300233)2024-03-28 10:37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交易决策制度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条 为确保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 交易决策程序规范、有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交易 决策中,保障股东大会、董事会、总裁办公会各自的权限均得到有效发挥,做到 权责分明,保证公司运作效率。 第三条 除非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或股东大会决议另有规定或要求,公司关 于投资及重大经营事项决策的权限划分根据本制度执行。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交易"包括下列事项: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除 外);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 (四)提供担保(指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