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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城医药: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
300233Jincheng Pharm(300233)2024-03-28 10:37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 则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 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及《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 议;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 务负责人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 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