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昊生物: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机制,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切实提升信息披露质量,明确独立董事在 年报编制过程中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报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根据《公 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包括汇报制度和沟通制度。独立董事应在公 司年报的编制和信息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 确保年报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三条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时,公司有关人员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阻 碍或隐瞒,不得干预其独立行使职权。 第二章 汇报制度 第四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管理层应向每位独立董事全面汇报公司 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投融资活动等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公司应安排每 位独立董事进行实地考察,上述事项应形成书面工作记录,相关当事人应在必要 的文件上签字。 第五条 公司应当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