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力达: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 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担保决策制度》等相关要求,对公司报告期内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 对外担保情况和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审核,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 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积至2023年6月30日的违规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2)关于对外担保情况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