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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力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300240Feiliks(300240)2023-12-14 08:23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营层的有效监督,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根据《公司章程》 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对公司内外部审计、内控体系等方面监督并提供专业 咨询意见。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成员两名,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 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名,由独立董事委员中会计专业 人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