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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云科技: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300242JYKJ(300242)2023-10-26 11:37

第一章 总则 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含续聘、改聘,下同)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保证财 务信息质量,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应当遵照本 制度,履行选聘程序,披露相关信息。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执行财务报表 审计业务是指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 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 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公司的子公司可结合自 身业务需要参照本制度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