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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莱应材: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陈丽萍)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 李水波 现就提名 陈丽萍 为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 六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昆山新莱 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 六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 解被提名人职业、教育背景、专业资格、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 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 五 届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可能妨碍被提名人独立履职 的其他关系。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