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莱应材: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何锋)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 何锋 作为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 六 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 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 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 五 届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可能妨碍本人独立履职的其他关 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且培训时长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并 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尚未参加培训的,本人已书面承诺在六 十日内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培训证明。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