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能健康: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0月修订)
(2023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开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强化开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功能,提高董事会的效率,健全董事会的审计评价和监督机制,确保董事会对 公司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 定本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依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是由董事 组成的委员会,主要负责内、外部审计的沟通和评价,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的审阅, 重大决策事项监督和检查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委员组成,委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 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二名为独立董事委员(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 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 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