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能健康: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的有 关规定,我们作为开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本着对全体股东及公司负责的原则,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对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开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开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经审核,我们认为: 1、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公司制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程序合法、有效。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的内容符合《指导意见》《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 3、公司推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前,已经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并充分征询了员 工意见。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