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宏丰:中德证券关于温州宏丰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核查意见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核查意见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温州 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宏丰"或"公司")2022 年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浙江宏丰半导体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丰半导体") 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以自有 资金向宏丰半导体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含)的财务资助,在额度范围 内循环使用,借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且不低于 公司当期实际对外银行融资综合利率,期限自资助协议签署之日起不超过 24 个 月。 公司本次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深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