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雅生物: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3月)
华润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经公司2024年3月2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后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华润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依照股东大会决议, 华润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 下简称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 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为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审计事务、工 作联络等工作。内部审计部门对委员会负责,向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四条 公司提供委员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条件。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委员 履行职责提供协助,包括但不限于会议组织、协调相关部门等。 第五条 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