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海峡创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修订)
300300HXCX(300300)2024-02-06 09:07

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强化董事会决 策功能,实现对公司各项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管,做到事前审 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根据《公司章 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对公司审计、内控体系等方面监督并提供专业 咨询意见。 第二章 机构及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独立董事中 至少有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 以上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需为会计专 业人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由委员选举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