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趣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
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明确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的职责,强化对公司经理层的监督,完善公司 治理机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决议设立的专门机构,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在董事会的领导下负责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审查内部控制制度。 第三条 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其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组织机构 第四条 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 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 任召集人。 第五条 委员会委员应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 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一)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财务、会计、审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 熟悉公司的经营管理。 (二)遵守诚信原则,廉洁自律,忠于职守,为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积极 开展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