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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盛机电: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公司回购股份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1、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2、本次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能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 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提高员工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 有利于提升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维护中小股东利益,促进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自公司自有资金,公司拥有足够的自有资金 和支付能力,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不利 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