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盛机电:回购股份报告书
重要内容提示 1、回购资金总额及来源: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6,000 万 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本数),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以 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金额为准。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2、回购价格: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0 元/股。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内 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 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3、回购数量:按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10,000 万元及回购股份价格 上限 80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 125 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10%;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 6,000 万元及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80 元/股进 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 75 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06%,具体回 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4、回购期限: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 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