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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壕能源:董事会议事规则
300332TRE(300332)2024-04-23 10:09

天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天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行为,保障董事 会决策的合法化、科学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天壕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公司章程》 和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享有经营管理公司的充分权力,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 的决策,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议事实行会议制度。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 召开两次,临时会议的召开条件依照《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长负责召集、主持董事会 会议。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董事会会议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包括安排会议议程、准备会 议文件、组织会议召开、负责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纪要的起草工作。 第二章 董事会及职权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