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壕能源: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天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暨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天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暨部分 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八月 北京 • 上海 • 深圳 • 广州 • 武汉 • 成都 • 重庆 • 青岛 • 杭州 • 南京 • 海口 • 东京 • 香港 • 伦敦 • 纽约 • 洛杉矶 • 旧金山 • 阿拉木图 Beijing • Shanghai • Shenzhen • Guangzhou • Wuhan • Chengdu • Chongqing • Qingdao • Hangzhou • Nanjing • Haikou • Tokyo • Hong Kong • London • New York • Los Angeles • San Francisco • Almaty 根据天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壕能源"、"公司")与北京市中 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签订的《专项法律服务合同》的约定及受本 所指派,本所律师作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或"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专项法律顾问,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 ...